宜昌医保报销政策?
根据《宜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参保居民可以享受普通住院和门诊统筹待遇,其报销比例如下所示:
参保居民因病住院,须持《社会保险证》或《医疗保险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居民医疗保险规定的部分,先由个人承担起付标准的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按下列规定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一)在当地惠民医院(含惠民窗口,下同)、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同一保险年度内每次住院起付标准均为1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甲类药品、一般诊疗项目、一般服务项目、一般设施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起付标准以上的乙类药品、特殊诊疗项目、***项目、特殊设施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其中,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人的参保居民在上述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标准;低保对象在惠民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享受惠民医院减免优惠后,医疗保险基金再按上述规定的比例支付,减免和报销之和不得低于80%。
(二)在当地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就医,同一保险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为15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甲类药品、一般诊疗项目、一般服务项目、一般设施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起付标准以上的乙类药品、特殊诊疗项目、***项目、特殊设施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
宜昌市2023年下半年医保缴费标准?
宜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1.未满35周岁的按3%;年满35周岁未满45周岁的按3.5%;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的按4.8%;年满60周岁未满70周岁的按5%;年满70周岁的按5.2%。
2.按10%缴费:既享受住院医疗待遇,又可按缴费人的年龄按月划分个人账户;
3.按5.5%缴费:只享受住院医疗待遇,不划分个人账户。
宜昌医保住院起付标准?
职工到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为:
一级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医疗机构800(宜昌市二医院、仁和医院、宜昌市中医院650元)
床位费限额(元):一级医疗机构15元,二级医疗机构20元,***医院25元
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甲类:按在职与退休人员分别分段计算。3000元以下分别报85%、88%;3000-5000报88%、90%;5000-10000报90%、92%;10000至封顶线报92%、95%
乙类:单价在100元以上的按70%报销,100元以下的按80%报销
特殊治疗,特殊检查:经审核批准方可使用,费用单项核算。单价300元(含300元)以下的报销80%,单价 300元以上的报销70%
宜昌医保要交满15年还是25年?
宜昌医保的缴费年限是2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累计缴费满15年,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是,对于宜昌市的职工来说,由于该市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医保缴纳基数也相对较高,所以医保缴费年限延长至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