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省伤残津贴调整方案?
9月7日记者从广东省人社厅获悉,该厅联合省财政厅发布《关于调整2021年度我省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发放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统一调整全省工伤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发放标准。广东省根据部署,统一调整工伤保险三项长期待遇标准,平均增幅分别约达8.0%、9.6%、8.0%,平均调整额度位居全国前列。据悉,本年度调整提高的伤残津贴额将从2021年1月1日起予以补发,预计惠及全省工伤人员约3.23万人。
伤残津贴调整:定额涨355-430元 托底线提高至4138元
伤残津贴按照定额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调整。2020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津贴且2021年1月1日后仍符合继续享受条件的人员,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分别每月加发430元、405元、380元、355元。经定额加发调整后,其伤残津贴仍低于“托底线”4138元/月的,按照4138元的标准发放;2021年内首次享受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人员也执行“托底线”标准。据此调整,预计调整后全省人月均伤残津贴约4803元,平均增加约377元。
工伤辞职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怎么计算?
一次性工伤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计算方式可能因地区和国家的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计算因素,但请注意这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根据所在地的法律进行咨询。
一次性工伤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通常包括以下因素:
1. 伤残程度评定:根据医学鉴定或相关机构的评估,确定伤残程度,并将其转化为一个百分比或等级。伤残等级越高,补助金通常越高。
2. 综合补偿标准:根据规定的综合补偿标准、地区平均工资或其他相关因素,计算出具体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