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交的社保和吴江区交的社保办退休是自动合并的吗?
不会
江苏省内社保不会自动合并,只有转移合并。社保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现阶段多地缴纳的社保还无法实现自动合并,需要参保人本人申请办理社保转移接续的手续。也就是说,参保人在多地缴纳的社保只要在退休前将散落在各地的社保记录合并到一起就行,最终需要缴满的15年也是会在退休时合并计算参保人在各地的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金额会累计计算。 多地交社保退休后不会自动合并,现在养老保险并没有实现全国统筹,在多个地方参加社保退休后社保是不会自动合并的。
合并了
吴江社保和苏州社保已经合并了。从2020年10月开始,两地的社保系统将全面接轨,完成历史数据迁移,并使用苏州金保系统运行。具体来说,吴江区的社会保障政策及相关标准将对接苏州,业务流程、经办管理、机构设置与苏州全面接轨。
灵活就业能享受失地保险吗?
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办理的社会保险已经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部分,不需要重复办理失地养老保险,只要缴交养老保险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就可以依法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了,养老金的金额一般已经足以支付您的基本生活费。

不能。因为农村村民缴纳的失地保险与无固定职业人员缴纳的灵活就业保险都属于养老保险的补充险种,对同一个人而言不能同时投保,只能享受其中一个险种,所以你缴纳了灵活就业保险就不能再缴纳失地保险。
可以的,第一、社会保障是大概念,社会保险分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简称五险;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现在还要分别分为城镇、城乡两大种。
第二,失地保险系国家为发展经济; 推动民生项目等征地后解决那些因此而失去土地的农民的一种补充养老保险险种。
此险种只是暂时的一种解决方式,长远还会逐步与上述的养老保险接轨;因此不相冲突,没有矛盾。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2014年10月前后退休区别?
主要的区别就是养老金的计算方式不完全相同,但其实养老金的发放方式、养老金高低其实差别不大。
在2014年10月以后到2024年10月1日之前退休的公务员,称为退休中人,正好处于新老两种退休制度衔接的10年过渡期,同时也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10年的时间,标志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制度完全接轨,是退休制度双轨制并轨的真正开始。
在2024年10月1日之前办理退休的公务员,虽然养老金要按照新老两种办法计算,但由于2024年已经10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如果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高于老制度计算,其高出部分要按在100%的比例计发。
在2024年10月以后办理退休的公务员,养老金完全按照新办法计算,不再和老办法对比,从退休后第二个月开始领取的养老金,就是本人正式的养老金,除了因为当年养老金计发基数导致的差额部分需要补发以外,不存在以后还要补发养老金。
综上所述,在2024年10月1日之前办理退休和在2024年10月1日办理退休的公务员,其实养老金计算的差别不是很大,只是在10月1日以前退休的人员,要和老办法进行对比,按照新办法计算高出老办法计算的,还是按照100%计发;10月1日以后退休的完全是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计发,从这个意义上来分析,实际上是没有差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