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农民可以追缴社保吗?
农民是可以补缴社保的。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和《关于居民人身保险补缴有关问题的通知》,农村居民可以向社保部门申请一次性补缴社会养老保险费用。这意味着农民可以将之前未缴纳的社保费用一次性补缴,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社保追缴退休人员社保?
用人单位主动补缴。这就是看人缘了。一般来讲,人在社会上混的是社会关系。如果在用来单位工作了很长时间,大家关系确实不错,确实因为用人单位疏漏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没缴社保。在用人单位提供各种证据材料的情况下,一般也可以将社保补缴上。
不过,社会保险的补缴都需要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滞纳金。如果不是行政部门责令企业缴纳,个人在社会保险费的负担上可能会吃亏,有的人甚至连企业的部分和滞纳金都承担了。
如果在职人员,所在的企业有漏缴社保,欠缴社保的情况,大家应该主动反应情况,为自己争取一切保障,如果企业把之前欠的社保费补上或者现在给在职人员参加社保,对于在职员工来说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因为咱们养老金领取原则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所以在职人员补缴养老保险,退休后养老金会增加,这次追缴社保费是对在职人员一种保障
1、补缴历年社会保险业务
① 用人单位补缴历年社会保险,需到朝阳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办理审批手续。
② 用人单位需登陆朝阳区社会保险网预约取号。
③ 用人单位需在预约日期当天,持补缴业务所需材料到朝阳区社保中心稽核监察部324室办理补缴登记备案。
④ 用人单位持稽核监察部门出具的备案表及相关材料到朝阳区社保中心经办大厅一层收缴***理补缴业务。
⑤ 用人单位持备案表到财务收款***理缴费手续。缴费后,由财务部门在备案表上作相应标识,以示手续办结。
2、补缴当年社会保险业务 用人单位补缴当年社会保险,按照上述流程第2步至第5步办理。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根据以上规定,劳动监察的追诉时效为2年,违法行为有连续、继续状态的,该2年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其次,劳动监察追诉时效的性质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该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还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1日)之前,《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16号)均未对清缴企业欠费问题设置追诉期。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界定,社会保险费缴纳属于行政征收范畴,其与行政处罚的性质并不相同,追缴社会保险费与违法行为的追诉和处罚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
因此,《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2月1日实施)第二十条规定的是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时效,而追缴社会保险费并不适用行政处罚相关追诉时效的规定,当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发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时,一方面行政机关可以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罚,另一方面有关部门仍然可以继续追缴社会保险费的历史欠费,法律法规并未对此限定追缴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