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没有领完下次可以累计领吗?
可以累计。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按整年还是按月算?
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二年,领四个月;满三年的,领八个月;满四年的,领十二个月。满五年不足十年的,第五年领取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递增一年增加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十年以上的,领取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第1至12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第13至24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答:失业保险金是在职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成为失业人员,享受的一种补贴待遇。领取多长时间的失业保险金,是按失业人员在企业工作时间确定的。工作满一年,享受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五年,享受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最多享受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1、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
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金,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辞退或不再续用,失业期间失业保险计算是按年计算的,缴纳失业保险金满一年可领取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五年可领取十八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最高可领取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领了失业补助金下次失业了还累计缴费年限吗?
不再累计计算交费年限。职工下岗失业后,办理失业证并按规定领取了失业金后,实现再就业的,要按规定再次参加(交纳)社会失业保险(金),其交纳年限从再次开始交纳时间计算,与首次就业时交纳的社会失业保险金不累计计算交费年限。待再次交纳满一年后,就可以再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金的年数不同单位能累积吗?
不是的,失业保险交费时间累计计算,但是要领取必须是连续交满1年,没有同一个单位的要求 换句话说,你中间跳槽了,只要失业保险交费时间不中断,满1年了,也可以符合领取的条件
失业保险断交后续交还能累计吗?
这个问题是这样的,失业保险断交后续交可以累计的。但是,失业保险是不可以单独交的,因为,失业险包含在社保之内的,你交了社保就有失业险的。而社保断交续交后可以累计的。
连续计算。失业保险中间断过可以累计。如果在单位上班,且单位缴失业保险金在一年或一年以上,因单位的原因或者因个人原因失业了,这个时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年领三个月,领取失业金月份要看缴失业保险金的时间长短来决定,也可以下次失业再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