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给交五险了,单位用医保卡给办理工伤认定,这违法吗?
答,单位给交五险了,单位用医保卡给办理工伤认定,这是违法的,因为既然买五险了,其实已经包括工伤保险的,应该报工伤保险,由工伤基金支付医药费用,而不是去报医保基金支付的,这会涉及骗保问题的。
工伤用医保看病不能报工伤。工伤用医保治疗是违法行为,涉嫌***医疗保险基金。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参加了工伤保险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支付。
违法。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雇主应当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而不是使用医保卡来办理工伤认定。
这违背了法律规定的缴纳五险一金的要求。
2. 工伤认定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提供相应的工伤赔偿。
单位以医保卡代替工伤保险来办理工伤认定,会丧失工伤保险制度所应具备的各项权益和保障,违反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3. 违反劳动法规定以及工伤保险制度,单位有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和其他法律制裁。
综上所述,单位使用医保卡代替工伤保险来办理工伤认定违法,不符合劳动法规定,可能会给劳动者的权益造成损害。
不违法 看工伤,不影响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单位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是法定的义务,也是保障员工权益的重要措施。因此,单位为员工交五险是合法的,不违法。
至于单位使用医保卡来办理工伤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是由用人单位为员工购买的一种社会保险,旨在保障员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时的权益。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工伤,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因此,单位使用医保卡来办理工伤认定并不违法。医保卡作为一种社会保障卡,可以用于办理医疗相关的事务,包括工伤认定。当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单位和员工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如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并按照程序进行申报和认定。
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是什么意思?
供养亲属已纳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四十一条规定得出的结论。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其近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具体条款如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