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代课老师可以领失业金吗?
不可以。
失业金,是指你现在没有工作且以前工作的时候有交保险,才能领取失业金。
你现在虽然是代课教师,但是你有工作,有领取工资,不算失业人员。另外,就算你现在不代课了,如果你是农村户口,有承包田地山林,你也不算失业人员,因为你可以回家当农民。
江苏省代课教师辞退补偿标准?
关于这个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江苏省代课教师辞退补偿标准如下:
1.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根据代课教师在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
2. 未享受带薪年休***的补偿:代课教师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如果未享受带薪年休***的,应按照每天工资的3倍支付补偿金。
3. 未支付的工资、加班费和奖金:如果代课教师在解除劳动合同前未支付的工资、加班费和奖金等,应一次性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补偿标准仅作为参考,具体的补偿金额还需要根据代课教师实际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和合同约定等因素进行具体计算。如果在实际操作中有争议,可以咨询相关劳动部门或法律机构进行进一步的解释和指导。
根据《江苏省代课教师管理办法》,江苏省代课教师被辞退时可以按照以下补偿标准进行处理:
1. 代课教师被辞退后,应当依法支付其已工作时间的工资、津贴和奖金等经济待遇。
2. 代课教师在校工作满三个月以上的,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
3. 代课教师被辞退后,有权按照规定申请失业保险金及其它相关社会救助。
在具体的辞退补偿标准方面,可以参考以下情况:
民办高校停止办学后教职工怎么办?
民办高校停止办学后,教职工基本上都是招聘的。在招聘时学校会给教一部分保险,有的待遇也是不错的。停办后,教职工也随之失业。一般都会另谋出路,再去别的单位招聘。教师有教师资格证去别的单位继续应聘。职工也可自谋职业,也可再找单位,一般来讲民办学校没保障。
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 民办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由民办学校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而被终止的,由人民组织清算。 对民办学校的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应退受教育者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继续用于其他非营利性学校办学;营利性民办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终止的民办学校,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注销登记。
一般都是遣散
首先,针对那些符合公办资质的教师,可以重新等级,然后通过考核之后,进入编制内,然后享有职称和级别的认可。
其次,没有在体制内的私立教师,可以参加***组织的统一考试,符合条件的仍然可以留在公立学校教书,但是却没有编制,不过,工资、待遇和职称还是要按照之前的重新确认。
再次,对于一些年龄比较大的私立学校教师,已经缴满15年养老保险的老师,是能够办理提前退休的,可以提前享受晚年生活了。
然后,对于以上情况都不达标的年轻老师,没有通过相关的考试,会安排免费带薪培训一年,考核通过之后仍可继续教学。
最后,像是经过一系列的培训和考试还是不合格的私立老师,那可能就不适合当老师了,不过,还是会给这部分老师一些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