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怎么申请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金申领分为首次申领和按月申领:失业人员应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通过天津人力社保APP、自助一体机以及参保区或常住区的经办机构等任意一种方式,办理首次申领。
每月5日至25日,失业人员应通过天津人力社保APP、自助一体机以及首次申领的经办机构等任意一种方式,办理按月申领。
天津市失业保险金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区失业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审核享受资格。
2、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凡要求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持《就业失业证》、退工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经审核后,按指定日期到街道保障中心失业保险窗口领取发放银行存折。
3、失业人员本人应于每月五日至二十五日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规定期限内未能办理有关手续的,失业保险金不予发放。
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况的,可以委托其家庭其他成员持相关证明代办理有关手续:
失业人员患病住院期间;
失业人员患严重病症行动不便;
失业人员患***院外冶疗期间;
女性失业人员生育后三个月内。
4、失业保险金每6个月为一个申领期,在申领期内失业人员应接受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指导,主动接受推荐就业。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推荐就业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天津失业保险领完了怎么交医保?
1、对于领完失业保险,但是却没有找到新工作的情形,由劳动者自行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缴纳医疗保险,此时不需要实际支付医疗保险费,而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2、失业人员找到新工作,由单位缴纳医疗保险。按相关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天津市申请失业保险需要什么材料?
申报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失业保险缴费证明及《天津市失业保险缴费情况单》(以下简称《缴费情况单》)。2、失业人员原劳动合同文本、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工名册》。3、用人单位破产、清算司法裁定书,用人单位实施撤销、改制、经济性裁员等行为的行政批复及职工分流安置方案。
天津怎么样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1.
天津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程序
用人单位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区失业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审核享受资格。
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凡要求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持《就业失业证》、退工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经审核后,按指定日期到街道保障中心失业保险窗口领取发放银行存折。
2.
失业保险金标准 领取期限处于第一个月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700元提高到800元;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个月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660元提高到760元。 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1、按照2%缴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农民合同制工人,2018年6月1日后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月计发标准由420元调整为480元。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自谋职业,申请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的,按照工商营业执照发照时间计发失业保险金。发照时间在2018年6月1日后的,按新标准计发;发照时间在6月1日前的,按原标准计发。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灵活就业,申请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的,按照灵活就业登记时间计发失业保险金。灵活就业登记时间在2018年6月1日后的,按新标准计发;灵活就业登记时间在6月1日前的,按原标准计发。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只是国家社保政策对暂时失业人员的一种生活保障性措施,并不是问题解决的根本之道,积极参加相关部门就业培训,寻找新的从业方式才是生活保障良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