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失业补助金待遇标准?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00元/月。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满5年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400元/月;参保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00元/月;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00元/月。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原则上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遇有异地就业、异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形的,申请人承诺同意停发并在转入地不再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可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失业补助金发放期满或停发后,失业人员要求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经办机构要记录相关信息并按规定办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潍坊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潍坊失业保险?
潍坊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在潍坊市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以上;
2、在失业前一年内至少有6个月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
3、非因个人原因导致的失业,如企业裁员、经济下滑、自然灾害等;
4、在失业后及时到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和求职。只有符合以上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申请领取潍坊失业保险金。
山东省失业保险金有多少?
山东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档次确定为3个,分别为每人每月950元、900元和850元。山东省失业保险金标准达到平均每人每月900元,每人每月比原标准平均增加50元。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威海市所辖区域执行每人每月950元的失业保险金标准。
2021山东省失业补助金政策?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十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山东失业保险发放标准
1、调整后,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平均达到每人每月900元,每人每月比原标准平均增加50元。山东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档次确定为3个,分别为每人每月950元、900元和850元。
2、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执行每月950元标准;
3、枣庄、济宁、泰安、日照、莱芜、临沂执行每月900元标准;
4、德州、聊城、滨州、菏泽执行每月850元标准。
二、山东失业保险支持职工稳定岗位工作
1、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适用范围,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5类企业(以下简称困难企业),扩大到所有***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
2、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制度
①各市符合条件企业的稳岗补贴工作,由市人力***社会保障局负责;
②省级符合条件企业的稳岗补贴工作,由省社会保险事业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