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领取失业金有影响吗?
职工失业后,按照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在此期间,职工如果重新就业,则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重新开始缴纳失业保险费,重新计算缴费时间。
这样,失业人员实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有可能会少于可以领取的最长期限,即会存在一个剩余期限。
如果职工重新就业后又再次失业,可以根据重新计算的缴费时间来领取失业保险金。
除此之外,如果再次失业人员还有前次失业期间剩余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则可根据本条规定,将再次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应当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合并后的期限最长也不能超过24个月。
失业补助金只领了两个月又就业了还可以领吗?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再就业不能领取。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失业补助金可以申请几次?
一、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几次?
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几次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只有符合领取标准即可领取。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用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简单来说即只要符合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即可,没有领取次数限制。
出现:(1)劳动合同终止;(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4)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款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失业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的期限按失业职工失业前的合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来计算,城镇合同制职工缴费1-5年:每满1年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5-10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18个月;10年以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24个月。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劳动就业办公室。
答没有具体的次数限制,满足《失业保险条例》关于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条件就可以领取,但需要注意的是,违反了《失业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拒不接受***介绍的工作,重新就业的等等会被停止领取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