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海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规定,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等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同时规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上海十级工伤一次性医疗和一次性就业赔偿是怎么算的?
在上海,十级工伤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当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3个月的上海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当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然而,如果工伤人员在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情况下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那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会递减20%,但如果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则除外。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金额可能会因政策或个人情况略有差异。如果需要更准确的信息,建议咨询相关机构。
上海市工伤停工留薪管理办法?
一、上海市工伤停工留薪待遇发放的依据是什么?
1、这里的原工资***待遇,按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收入按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规定的统一口径)计算。按此计算的原工资***待遇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计发。
2、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4、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按因工死亡处理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