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第六十二条未参保是整个单位未参保还是某个人未参保?
整个单位未参保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时发生工伤事故,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因此,工伤第六十二条是指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而不是某个个人未参保。如果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时,该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中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单位未按照法定程序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这意味着如果整个单位未参保,单位将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准确和详细的解答。
工伤***补交社保费用谁出?
如果员工发生工伤被认定为***伤残,其工资待遇应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来确定,并且需要根据个人的社保缴纳情况和工伤认定级别,综合计算出应当给予的工伤补偿金额,其中包括***工伤补助。社保费用方面,有以下情况:
1. 如果员工已经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并在工伤事故发生时仍然在享受社会保险***,则企业应该按照相关规定从企业社会保险基金中支付员工的工伤补偿和***工伤补助。
2. 如果员工没有在事故发生时享受社会保险***,且工伤***认定是由于员工之前的伤残或疾病导致的,则企业应根据员工事故前的缴费情况,按照社保部门的相关规定,给予员工不低于当地平均工资的伤残津贴和***工伤补助,同时企业也需要为员工补缴社保费。
总之,对于工伤***补交社保费用的问题,企业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和政策进行处理。如果企业有疑问或不确定操作细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劳动保障部门,以免出现问题。
1. 工伤***补交社保费用由企业出。
2.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企业应当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如果员工发生工伤需要进行补交社保费用,也应由企业承担。
3. 如果企业拒绝承担工伤***补交社保费用,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工伤***补交社保费用公司出,在公司补交工伤保险亲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补交后产生的新费用,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