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保去医院门诊看病怎么报销?
城乡医保去医院门诊看病报销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在办理参保手续时,需要在统筹地区公布的门诊统筹协议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单中自愿选择一家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其门诊统筹医疗服务机构。
需要就医时,参保居民就可以携带社会保障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在选择的医疗机构按照就医流程就医。
完成就医后按要求在有关结算单据上签名认可,并留下联系电话即可。
参保居民在完成门诊治疗后,需要支付个人自负部分,其余由门诊统筹资金支付的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门诊统筹协议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月据实结算。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操作流程和规定可能略有不同,您可以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相关政策。
居民医保门诊是可以报销的,具体规定如下:1、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2、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怎么报销?
医保报销流程如下: 参保人员凭***和医生入院安排,先缴纳住院押金住院。出院时,到医院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费用结算。然后将住院单据、收费单据、参保的医保卡和***,到所属经办医疗机构进行报销。 医保报销办理材料:
1、医保卡;
2、门急诊病历本;
3、处方;
4、费用总清单;
5、出院诊断证明书;
6、出院小结;
7、住院病历复印件;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