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保报销细则?
大病保险制度以市(州)为统筹单位,统一覆盖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该政策旨在减轻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费用负担,促进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逐步解决。参保居民患病后,可依据一定比例进行报销,那么四川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报销比例:总体比例不低于50%,报销金额上不封顶。
大概是:1、个人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
(1)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百分之35;
(2)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百分之45;
(3)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百分之55;
(4)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百分之65。
2、在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1)医疗费用不满10000元的部分,在***、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百分之55、百分之65和百分之75;
(2)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不满20000元的部分,在***、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百分之60、百分之70和百分之80;
(3)医疗费用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的部分,在***、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百分之65、百分之75和百分之85。
四川城乡医保停保怎么办理?
1、第一步。进入“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点击【个人登录】,登录后选择【我要办】。2、第二步。选择个人服务中的业务办理模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3、第三步。选择【城乡居民参保停保】,完善个人暂停信息。
第二种方案
1、由用人单位提交《用人单位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增减变更申报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或者离职证明,申报办理医保停保手续。2、若用人单位连续三个月以上未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且未申报办理医保关系注销手续的,允许参保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允许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医保关系。
3、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城镇集体企业等用人单位工作,其累计工龄可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不得申请医保中断不补缴,否则医保视同缴费年限不予认定。
四川城乡医保报销比例?
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住院医疗费用从起付线以上的开始报销:住院治疗起付线标准为:***医院5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一级(含未达级)医院300元,社区医院(含乡镇卫生院)2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的,每次起付线依次降低50元,但最低不低于100元。
2、起付线以上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为:***医院报55%。二级医院报60%,一级医院报65%,社区医院(含乡镇卫生院)报70%。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每年3万元。
4、大病门诊医疗费不分级别,起付线标准统一为200元,报销比例均按65%支付。
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
1、住院床位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标准实行统一,具体支付标准如下:***医院:35元/床日;二级医院:25元/床日;一级及未定级医院:15元/每床日;危重抢救病房床位(ICU、CCU):60元/床日。参保人员住院床位费低于支付标准的,按实际床位费计算,高于支付标准的按支付标准计算。
2、对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县级干部的超标住院床位费单独纳入公务医疗补助给予限价补差(副厅级以上人员单独享受地专级干部补助)。具体补助限价标准如下:***医院不超过30元/床日;二甲医院不超过20元/床日;二乙医院不超过15元/床日:二乙以下医院不超过10元/床日;危重抢救病房床位(ICU、CCU)不超过20元/床日。
特殊医用材料费支付标准
1、植入人体材料和人工器官等特殊医用材料的费用,按下列标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