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海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规定,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等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同时规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上海十级工伤一次性医疗和一次性就业赔偿是怎么算的?
在上海,十级工伤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当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3个月的上海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当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然而,如果工伤人员在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情况下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那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会递减20%,但如果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则除外。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金额可能会因政策或个人情况略有差异。如果需要更准确的信息,建议咨询相关机构。
上海工伤八级赔偿标准?
专业分析
上海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八级工伤的员工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赔偿一般如下: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员工工资;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9个月上年度员工的月平均工资;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9个月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2021年上海工伤赔偿1-4级怎么调整?
上海市近日对本市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及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标准进行了调整。上海市最新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为:致残一级4910元/月、致残二级4630元/月、致残***4360元/月、致残四级4090元/月;生活完全不能自理2730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2180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164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