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可以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吗?
根据中国国家相关政策规定,65岁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再享有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权利,因此不能进行补缴。但是,如果您在工作期间未参加养老保险,并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进行补缴。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
答,可以肯定的是,年过65岁的老人是不可以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无业女性在48岁之前,无业男性在58岁之前可以一次性选择挡次,并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旦错过这个年纪,就不可以办理补缴。
不可以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因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城乡居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应当自首次缴费月份起连续缴费,并缴纳本人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不能补缴。
对于65岁以上未参加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可以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但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来确定是否可以加入。
65岁以上的居民可以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补缴年限最多为15年。根据《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参保人员补缴的年限最长不得超过实际缴费年限的1/2,且不得超过15年。
2. 补缴年限累计不得超过正常缴费年限。正常情况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为15-35年不等。65岁以上补缴的年限和之前实际缴费的年限累计不得超过该范围。
3. 补缴金额根据当年社会平均工资和个人当年实际工资确定。补缴金额每年会有所不同,标准按照当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个人当年实际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
4. 补缴后可以增加养老金发放标准。补缴成功后,个人的缴费年限和缴费工资基数会相应增加,从而可以提高养老金的发放标准和月领金额。
5. 养老金发放起始时间不变。虽然补缴可以增加养老金发放标准,但养老金的发放起始时间仍维持原有规定,一般为60岁或65岁。
综上,65岁以上居民可以通过补缴的方式延长缴费年限,增加养老保险金的领取标准。但补缴也存在一定的限制,如补缴年限有上限,缴费金额按个人当年实际工资确定等。养老金发放起始日期不受补缴的影响。
可以补交。标准如下:年满65周岁,一次性补缴15年最高档缴费64465.2元,每月可领取917元,5年多可领完自己缴纳的费用;个人补缴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未领完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将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进行补缴后,应继续缴费至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时,其中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可以按照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低于15年的,可延长缴费到满15年为止,延长缴费至女年满60周岁、男年满65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低于15年,需一次性缴费满至15年为止,可按照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要交多少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要交15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就可以不用缴纳社保了。如果有单位,缴费不满15年,但职工还未退休的,企业还得继续缴费,直至退休,就可以停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