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工伤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1、目前正常缴费单位的工伤职工医药费用按景劳社[19***]5号规定:按费比例段报销:分别为95%、90%、80%和70%,差额部分由单位承担。
2、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工单位一次性向工伤经办机构缴纳1—4级伤残职工的有关工伤保险费用,根据我市退休工残人员平均费用状况,暂定为103000元。
3、职业病退休工作病故后,按《工伤保险条例》享受相关待遇(2004年1月1日以前被鉴定为1—4级工伤的职工和退休人员,按景劳医[2006]4号文件精神执行,为社平工资的30个月)。
受工伤后保险了医药费还可以申请工伤补偿吗?
受工伤后,如果保险公司承担了医疗费用,且该工伤与工作有关,那么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补偿。工伤补偿包括因工死亡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补贴等。需要注意的是,受伤者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单位或者工伤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否则会影响申请工伤补偿的结果。另外,不同地区对于工伤认定和补偿的标准也有所不同。
1 可以申请工伤补偿
2 因为工伤保险是具有双重保险责任的,既可以保障受伤职工的医疗费用,也可以支付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工伤补偿金。
所以即使已经享受了工伤保险的医药费用,仍然可以申请工伤补偿。
3 另外,申请工伤补偿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认定,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可以咨询当地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
可以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受工伤后,如果您已经领取了医疗保险报销的费用,仍然可以申请工伤补偿。工伤补偿是为了补偿因工作受伤或者患病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伤残津贴、丧葬费等。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工伤都能获得补偿,具体是否能够获得补偿还需要根据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建议您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咨询相关政策和申请流程。
报了医保不能报工伤。医保与工伤只能选择一种报销。
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与工伤保险是不同的险种,基本医疗保险是保障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基本医疗需求(主要用于一般的门诊、急诊、住院等费用),而工伤保险是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