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意外险的赔偿范围?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残疾给付是分付。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理赔范围是: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等。因意外造成死亡,保险公司按照100%的比例赔偿保险金;如果附加意外医疗保险,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还应赔偿意外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附加意外住院津贴。 团体意外险即团体意外伤害险,是以团体的方式投保人身意外保险,一般是企业作为投保人。
团体意外险四类险赔付标准?
团体意外险即团体意外伤害险,是以团体的方式投保人身意外保险,一般是企业作为投保人,员工作为被保险人,团体意外险的保险责任、给付方式与个人意外伤害险相同。保障内容理赔范围包含意外事故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重大疾病等。
1、意外伤害身故、伤残赔偿金:意外身故赔偿金额为险种的最高赔偿限额;而意外伤残的赔偿标准则要根据伤残程度划分,伤残程度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
2、意外医疗赔偿金:它属于损失补偿金额,其赔偿金额不超过实际花费的医疗费用。比如,意外医疗的保额为1万元,但被保险人治疗费用为5000元,那么经审核后的赔偿费用最高为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