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23年缴费时间?
一、参保缴费时间
2022年9月1日-12月25日为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 除新生儿和就业关系变更人员外 其他人员应当在此期间完成个人缴费
二、缴费标准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
三、缴费方式
一、延长缴费时间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
二、个人缴费标准
缴费标准仍按照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规定的标准执行。普通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80元;在校学生、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儿个人缴费标准与2022年度保持不变,仍为每人每年260元。
自2023年1月1日起,厦门市医保年度调整为按自然年度执行,即从原来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调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因此,居民需在202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明年全年(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集中缴费期为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一) 连续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应当在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新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初次参保缴费。初次参保的人员,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新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当年1月1日至6月30日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的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中断参保缴费。中断缴费1年以上续保的人员,从足额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第3个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各地不同,有些地区9月就开始缴费了,而有些地区是11月开始,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各地可按实际情况适当延期。
居民医保脱保续交有哪些规定?
医保中断,连续3个月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或累计中断缴费6个月的,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恢复缴费后,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的,在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重新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累计中断缴费6个月的,在连续缴费满1年后方可重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