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过失业补助金多久能继续交社保?
在领取失业金的时间之内是不能够继续缴纳社保的,因为缴纳了社保也就意味着自己目前是有固定职业的,所以就没有失业,不满足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想要领取失业金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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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购买失业保险的时间必须在一年以上,如果失业保险缴纳的时间没有满一年,就只能够领取失业补助金,不能够领取失业金。
第二,参保人失业的原因不能够是由本人导致的。比如主动辞职或者是自己工作不尽责,被公司辞退的都是不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第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之前需要办理失业登记。
已享受失业金一个月就找到工作以后再失业怎么领失业金?
不用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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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的失业金在单位终止合同的60天以内,去社保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备案,当时没有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的,可以在下次重新就业缴纳社保以后,在再次终止劳动合同时候一起累计月份合并领取失业金。
1. 无正当理由2次不按规定办理失业状态确认及申领失业保险金签字手续或者连续两次拒绝人社部门提供职业介绍的,视同已重新就业,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
2. 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只有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3. 失业金的领取时间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2、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3、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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