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最新?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省人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省的工伤保险工作,建立统一规范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体系。设区的市、县级人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淮北矿业工伤内退条件?
工伤职工鉴定为五至六级的,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可以退出劳动岗位,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安徽省人民***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内蒙古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根据内蒙古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包括:确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和对象,明确工伤认定的标准和程序,规定工伤待遇的发放方式和标准,明确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办法,规定工伤保险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工伤保险制度的顺利运行和保障职工权益。
同时,细则还包括工伤保险的申报和理赔流程,以及相关的责任和义务等内容,以保障职工在工伤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获得合理的赔偿和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