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2022失业金标准?
一、申领时间
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延续实施稳岗扩围的通告》(粤人社发〔2021〕28号)法规,失业补助金实施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执行期内进行申请。
二、申领条件
(一)失业前最后停保地为珠海;
(二)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或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三)无失业保险欠费记录(如有欠费的,补缴到账后方可办理);
(四)未申请领取养老待遇。
三、补贴标准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855元/人·月;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以下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56.5元/月。
珠海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
珠海市中断就业的职工,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向市社保中心各个办事处递交材料,市社保经办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核定失业待遇,并手机短信通知本人。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月计发2。目前珠海市定期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710元/月。
珠海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领取流程如下:
1. 申请资格:在珠海市参保满一年及以上,符合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条件的劳动者可以申领失业保险。
2. 提交材料:持本人***和失业证明,向珠海市人社局进行申请。
3. 审核通过:由珠海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
4. 领取方式: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前,需要与所在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银行签订失业保险金领取协议。然后,可以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珠海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及标准?
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2.劳动关系终止原因属非自愿性失业;
3.用人单位已在税务系统办理参保缴费的减员手续;
4.无缴纳失业保险欠费记录(如有欠费的应补缴到账后方可办理);
5.未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月计发。目前我市定期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71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