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什么是新发生的费用?
在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再补缴社保保险的,工伤保险基金仅支付新发生的费用。“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人力***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3〕34号 十二、《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
工伤合同到期再续签对以后赔偿有没有影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对以后的赔偿是没有影响的。工伤员工在续签劳动合同后,仍然享受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和赔偿。
具体来说,根据工伤程度的不同,工伤员工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以及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
因此,工伤合同到期再续签不会影响工伤员工的赔偿权益。当然,具体的情况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合同条款来确定,建议您在续签劳动合同前咨询专业的法律机构或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的保障。
1、公司决定不续签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前提出,到期支付经济补偿金,办理离职手续。现已经过期并继续上班一月,视为双方已经续期,应补签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此时公司拒绝签合同,可以自9月份开始要求双倍工资。
如果公司不要你,则属于违法解雇,应按照经济补偿金的双倍承担赔偿责任。
(签合同有一个月的宽限期,所以8月份没有双倍工资)
2、既然公司不要你了,绝逼不会同意替你多交三个月社保,因为你不在公司上班,公司担心你发生意外事故索赔。
3、社保自己交的话,最重要的是医疗保险不要断。养老无所谓(反正还年轻);工伤险是单位缴纳的(保障单位利益),你交不了;已经失业了,应该领取失业保险金,没必要继续要拿实业保险,反正也交不了,没啥影响。
4、公积金无所谓吧。
5、找到下家单位,也不会补缴的,不要纠结这些,对你几乎无影响。最后:如果可以,记得自己交医疗保险,这个险不宜断。重新缴纳的要连续缴纳三个月或以上才生效(具体各地政策不同),断档期发生疾病不给报销。
但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合同约定以及保险条款来确定。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解释:
1. 首先,工伤合同的续签通常是指延长原有合同的期限或签订新的合同来继续保障员工的工伤赔偿权益。
2. 工伤赔偿是根据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情况而进行的赔偿。法律规定了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的权益,包括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丧葬费等。
3. 在工伤合同到期后续签,通常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工伤赔偿权益的连续性,以便在工伤***发生时继续享受相应的赔偿。
4. 续签工伤合同一般不会对以后的赔偿产生直接影响。即使合同续签后再发生工伤,员工依然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赔偿,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
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不同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等而有所不同。如果您有具体的工伤合同续签问题,建议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法律机构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