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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2020
1、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3、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工伤赔偿需要哪些资料及流程
1、办理工伤保险赔偿需要的材料:受伤者***;门诊病历本;医院住院病历,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体格检查表,专科检查表,***检查表,手术记录单,出院记录,检查报告单。
2、申请工伤赔偿需要准备下列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医疗机构开具的医疗缴费凭证;受伤职工的交通食宿费凭证等。而在申请工伤赔偿前,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医疗诊断书等材料。
3、工伤理赔需要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病历资料、出院小结、工伤待遇申领表、***复印件等。如果因工死亡,还需要提供死亡证明、供养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4、工伤赔偿需要提供以下手续和材料: 工伤认定书:工伤事故发生后,需要到当地劳动保障局进行工伤认定,获得工伤认定书。 医院诊断证明书:需要提供医院开具的关于工伤的诊断证明书,证明受伤的程度和治疗情况。
湖北省工伤保险条例的内容
1、提高工伤职工待遇的同时降低了用人单位负担;调整了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明确了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建立了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机制,使工伤保险的惠民政策更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2、湖北省工伤保险条例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并分别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3、工伤保险费的征缴、监督管理以及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按照***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湖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湖北省关于社会保险工作若干事项的规定》、《湖北省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4、法律主观:赔偿标准如下:《湖北省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由 工伤保险基金 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5、第四十二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第四十三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含工伤康复治疗)期间的伙食、交通、住宿补助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规定。
工伤单位不给交住院费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吗
若非要处理单位,可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工伤不赔偿的是可以找劳动仲裁部门或者是人民***处理的。
法律主观:工伤住院老板不交住院费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和老板协商;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他。
工伤赔偿找劳动监察大队有用吗
1、工伤赔偿找劳动监察大队有用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伤要不要报劳动监察大队,要依据举报的内容而定,如果工伤认定问题的,不属于劳动监察大队管辖范围,如果是工伤赔偿问题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
2、法律主观:劳动监察大队处理工伤赔偿争议的方式:如果单位有劳动违法行为且应受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单位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不属于本部门的管辖的,则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3、法律主观:在工地上受伤去劳动监察大队不受理,可以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用人单位未依法购买工伤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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