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工伤保险条例由谁负责,以及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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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属于哪个部门负责
1、法律主观:工伤认定属于工伤认定科(或者属于综合业务科、劳动关系科、 劳动仲裁委 ),认定工伤后由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负责劳动障碍等级鉴定。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待遇,工伤员工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支付。
2、法律主观:工伤归劳动局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工伤认定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理。工伤鉴定属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管理。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首先应当进行工伤认定,所在单位或者职工本人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由谁承担
工伤赔偿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产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承担,工资由用人单位,如果没有工伤保险的话,工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如果职工发生工伤的话,那么应当是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需要注意以下两点:第一,如果职工是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就业的,那么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赔偿,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什么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法律主观: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法律分析: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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