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失业补助金每个月能领多少?
修改后的《条例》规定: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自2022年8月起,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从最低工资的80%提升至90%。
嘉兴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从原来的1656元/月调整为1863元/月,增加了207元/月。生育补助金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标准也同步提高。
嘉兴失业保险金领取次数根据嘉兴本地失业人员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年限计算,且嘉兴本地失业人员领取嘉兴失业保险金的最大次数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嘉兴最低工资标准的70%-90%,,
嘉兴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1?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领取条件: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嘉兴失业补助金明细怎么查?
1、社保中心查询。
用户可以到附近的社保服务中心查询失业金的发放情况,需要携带本人***;2、电话查询。
拨打社保的服务电话12333,然后转人工服务可以申请查询失业金的发放情况;3、网上查询。
进入当地的社保***,登录后进入“个人社保信息查询”功能,进入后可以查询失业金的情况。
4、支付宝查询。
打开支付宝(操作环境版本:10.2.38.82),点击“更多”—“城市服务”—“社保”,进入后点击“社保查询”,然后登陆你的账号,进入后可以查看失业金的发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