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填写否能领到失业金吗?
不一定,有时也能领到。因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要求领取失业金。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失业,需要领取失业金的,应当向人社局提出申请,人社局经过审核后发放。
当事人在失业登记,填写是否申请领取失业金时,明确表示否。证明其没有申请领取失业金的意思表示。因此其无法领取到失业金。
是否领取失业一定要填是,这样可以根据工作月数享受最高24个月的失业救济金,每月领取也可以直接划账缴纳社保,就不用再担心社保的问题了,等到再次就业个人交费变更为单位账户,失业金就自动停发了,也不需要你额外再办什么手续。
领失业保险是要先凭劳动合同,解聘书等证明去社区报备申请,通过审批后才能享受失业金,程序也不算很繁琐,若自己确实很需要国家的这个救济,完全可以抽点时间去社区问问,祝你好运!
领了失业保险金不能领失业金了。如果你上次领完以后,再就业并再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以上,再次失业可以再次申领的,在下次申领的时候,总计不能超过24个月,比如你第一次应该申领18个月,但只领了2个月,第二次可以申请10个月,加上上次剩的16个月,则合计可以申领26个月,但因为不能超24,所以第二次只能申领24个月,但如果领了6个月后,再就业再参保,再失业,又可以领5个月,则24-6+5=23个月,即第三个可以申领23个月。
不一定登记了失业保险金就能领到失业金。必须具备以下几点:
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由此可见,失业是领取失业保险金很重要的条件,但是不是唯一的条件。而且对于失业条件也是有限制的,不包括自己离职,自己离职而导致失业的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的。
失业金在领期间内,能否重新找份工作,缴社保时有无影响?
有影响。失业金领取期间,你当然可以重新找份工作。同时社保局也会不定期为你介绍工作。如果你重新找到工作,那么失业金将停止发放,你需要由用人单位为你继续缴纳各项社保费用。不可以再以你个人名义缴费,失业保险基金也不会再为你缴纳医保费用。
失业金在领期间,能否找份工作,缴社保时有无影响?
我的第一个职位是在社保中心工作,这个问题是这样,失业金在领期间,关于工作缴纳社保的问题。
第一,关于工作,我们所指的工作是泛指所有有劳动报酬的行为。
缴纳社保的所指工作指的是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签订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
是不含临时性劳务行为的(俗称打零工)
也不含家政服务等个人对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
第二,你只有了解关于工作的定性以后对号入座,就知道是否影响您领取失业金了。
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