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2、康复费,;3、伙食补助费,原则上是住院期间的伙食费;4、交通食宿费;5、护理费;6、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伤残津贴;9、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的赔偿金额由贵州人民***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生活水平规定。如果工伤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并且办理了退休手续后,则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的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贵州省工伤待遇申请表怎么填?
贵州省工伤待遇申请表
单位名称: 单位编号:
申请人填写 工伤职工姓名 ***号 工伤保险号 联系电话 地址 备注 待 遇 项 目 申报数额 附件名称 张数 医疗(康复)待遇 医疗费 康复费 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 转外就医的交通费 转外就医的食宿费
伤残待遇:
伤残等级( )
护理等级(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伤残津贴 护理费 伤残津贴与养老金差额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工亡待遇:
因工死亡待遇( )
停工留薪期内死亡( )
停工留薪期满死亡( ) 丧葬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供养亲属姓名 享受比例 供养亲属1: 供养亲属2: 供养亲属3: 其他 鉴定费 填表说明:1、此表一试二份由申请人和社保机构填写,社保机构和申请人分别留存。2、伤残津贴、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备注项填写三项待遇的调整情况
申请经办人: 申请日期: 经办机构审核人: 经办机构(章):
贵州职工医保报销标准和比例?
贵州职工医保报销的比例如下:
其一、***医院报销比例为职工所支付的医疗费用的55%;
其二、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职工所支付的医疗费用的65%;
其三、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职工所支付的医疗费用的75%。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