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工伤赔偿伤残待遇的标准是什么呢?
工伤赔偿项目含: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交通费和食宿费(前提:筹地区以外就医)、生活护理费(前提:构成生活自理障碍等级)、***器具费(前提:经鉴定确实需要安装)等,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享有及具体数额。 构成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解除劳动关系时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新疆昌吉卅工伤七级,每月5800元,一次性赔多少?
你好,以下是大律师网 相关律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依据内容给出的解释回复:
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55岁后辞职工伤赔偿会减少吗?
不会,劳动者工伤待遇是按工伤保险政策规定的标准进行理赔的,不受当事人年龄,身份及其他条件的影响。不同的伤残等级有不同的赔偿标准,结合所在地平均工资水平及当事人工资水平综合计算得出。只要当事人符合工伤认定,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就不会因年龄影响工伤理赔标准。
员工工伤如果有伤残者,工伤待遇中仅仅伤残赔偿部分中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根据各个地方不同会减少。其他赔偿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用以及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并不会因为员工年龄离退休年龄越近而减少。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如果是女性到达退休年龄是没有赔偿的。而男性可以获得18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赔偿退休前五年按照每年百分之二十比例逐年递减,到达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动解除,改为享受退休待遇。
不能算是递减,因为你活的岁数越大,越接近死亡的平均年龄,现行做法是算到7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