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2年医疗保险报销新规定?
新规定如下:
1、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
(1)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百分之35;
(2)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百分之45;
(3)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百分之55;
(4)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百分之65。
2、在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1)医疗费用不满10000元的部分,在***、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百分之55、百分之65和百分之75;
(2)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不满20000元的部分,在***、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百分之60、百分之70和百分之80;
(3)医疗费用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的部分,在***、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百分之65、百分之75和百分之85。
2022年天津社保什么时候开始缴费?
有的人以为2021年年度内只能缴纳本年度社保费,这么想就错了。为了方便广大灵活就业人员扎堆缴费,天津社会保险局决定:需要缴纳2022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如果想提前缴纳,最早需在2021年12月21日起开始缴纳明年社保和医保费用
8月26日,天津市市医保局、人社局、税务局发布《关于调整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的通知》,其中明确将2022年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由2021年9月至12月调整为2021年10月至12月。
>>>天津其他医保新规-参保待遇衔接:
(一)职工医保待遇衔接
✦已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年及以上(不含补缴)且中断缴费3个月内重新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自参保缴费之月起享受待遇;
✦超过3个月的,设置6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职工医保不予报销。
(二)居民医保待遇衔接
自2022年起,未在本市居民医保集中申报参保缴费期(每年9月至12月,以下简称“集中缴费期”)办理下一年度本市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手续的参保人员,可在下一年度随时办理当年度居民医保相关手续,并按以下规定享受待遇:
1.已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年及以上(不含补缴)且中断缴费3个月内重新参加当年度本市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超过3个月的,设置6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不予报销。
2.未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年及以上(不含补缴)参加本市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设置6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居民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2022年天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正式开始缴费啦需要的朋友记得赶快交纳呀~2022年医保参保缴费时间本市居民医保2022年集中参保缴费期已经调整为2021年10月至12月。参保人可在规定时限内参保缴费,确保及时享受相关报销待遇。2022年各档缴费个人缴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