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国家是哪一年强制缴纳的?
1995年,我国全面实施社保制度。1999年1月22日,《失业保险条例》以***院令第258号发布,从这一年起,开始实行缴纳失业保险金,按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个人1%缴纳。
失业保险费是国家在1993年开始普遍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的时候强制性的征缴的。我刚开始的时候没有感觉到缴纳失业保险的重要性,心里面想着:又要扣钱了,到了2006年我自己下岗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候才感到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好处。
2006年前社保缴费基数怎么规定的?
在2006年以前,社保缴费基数的规定是依据《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和《失业保险金暂行办法》制定的。
根据这两个办法,社保缴费基数的计算是以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基准,由当地人社部门制定,并且不能低于当年度的最低缴费基数和最高缴费基数。
同时,个人缴费基数不能低于最低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一般为60%~80%。
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保证社保制度的公平性,使得所有职工都能在缴费稳定的情况下获得相应的保障。
在2006年之前,社保缴费基数的规定是:
1.社保缴费基数是指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工资收入额度的上限;
2.社保缴费基数由国家或地方人民***通过政策法规规定;
3.在2006年以前,社保缴费基数是由地方人民***制定的,各省市的规定不尽相同;
4.社保缴费基数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社保缴费金额和领取社保待遇的数额,因此在当时,该政策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
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
①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②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2、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3元;
3、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
4、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5、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交钱
2006年前社保缴费基数按月平均工资计算确定。
2006年前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劳动者在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来确定的,具体说来,是根据上一年度全市或全省的平均工资来计算并确定的,一般来说,劳动者的社保缴费基数越高,则受益的社保待遇也会越好。
因此在2006年前,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方式是比较详细和精确的。
从2006年开始,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方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现在主要是通过发布当年的社平工资水平来决定社保缴费基数。
需要注意的是,社保缴费基数的高低,除了影响到社保待遇外,对于在职工作者的个人社保缴费额和个人税务等方面,也会产生不同的影响。
2006年社保缴费标准?
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一)2005年自治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5558元,月平均工资12***元。按此确定2006年度月缴费基数下限778元,上限3891元。
(二)2006年度参保单位职工的缴费基数,由所在单位根据职工本人2005年度(1-12月)的工资收入申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三)2005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参保单位职工,按下限778元确定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高于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参保单位职工,按上限3891元确定缴费基数。
(四)2005年度自治区地方国有农牧场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19元。按此确定2006年度国有农牧场企业职工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11元,上限1557元。
(五)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按上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2***元作为缴费基数;对从事灵活就业且收入较低的人员,可按自治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下限778元申报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统一按2005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696元确定缴费基数。
(六)调整后的缴费基数标准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新年度缴费基数启用后,在2006年度(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内不作变动。因申报错误或其他原因涉及基数调整的,按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