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伤残津贴2022调整法律依据?
2022年内蒙古工伤津贴的调整方案:
本次调整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符合领取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工伤职工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自从2022年1月起执行。调整后,那些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可以分别增加166元、157元、148元,139元。
内蒙古自治区调整2022年的伤残津贴护理津贴自2022年1月1日起调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内蒙古自治区对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
内蒙古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20?
内蒙古十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7个月;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需要注意,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内蒙古建筑行业工伤保险缴费标准?
2021年呼和浩特市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若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呼和浩特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则缴费基数以呼和浩特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为准。
若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呼和浩特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则缴费基数以呼和浩特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为准。
根据呼和浩特市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呼和浩特市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5771.00元;缴费下限为3154.20元。
2021年呼和浩特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不同的行业要缴纳的比例不同,面对的工作风险也不一样,2021年呼和浩特市要缴纳的比例为0.20%。